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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Archives: 飞人物
我的两个朋友
我有两个朋友,一个长得尖嘴猴腮,常年生着不食人间烟火的胃病;一个长得肥白粗短,呼吸都喘着泔水的气息。 尖嘴朋友睿智而现实,他忙着健身、阅读,总作为精神领袖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去打造自己,从文学到财经、从时尚到探险,他语速快得仿佛一旦慢半秒就会被自己的知识胀死;他这么优秀,所以一直没有靠近他精工白描的爱情,连暗恋也没有过。肥白朋友只迷恋物质粮食,所以三十岁还天真幼稚,连玩个杀人游戏,都能被人一眼从那张大饼脸上看穿底牌;他的贪婪食欲还导致每次分手都胖了一圈,只能把爱情理想下调一个档次。我们在一起话题没完没了,亲如兄弟,尖嘴朋友逗得大家惊觉人生苦短,肥白朋友安慰大家知足常乐。 他们都很坚定的存活于自己的处世之道里,不像我这么矛盾。所以只要他们一个不在,我就说起另一个的毛病。我对尖嘴朋友说,胖子不能懂你,他把我们的对话水准拉低了不止一个档次,他为眼前一点蝇头小利就夜夜开心却不懂未雨绸缪,看他所有生活角度都只有冲动潦草一种方式,你为什么还能被他的蠢事逗笑?我对肥白朋友说,瘦子那么刻薄、功利,自以为比谁都理性,他从心底觉得我们不如自己,你为什么愿意受他凌有暗香盈袖辱,吞声忍气? 他们不知道我和他们走在一起的险恶用心。我既不羡慕瘦子的节制,也不羡慕胖子的放纵,因为这两种思想一直藏在我的身体,让我面对每个选择都备受折磨。我把他们当成不能自省的试验品,以为他们要为信仰不幸到底。这种旁观让面对理想既不坚决、也不洒脱的我,挫败感减轻。 但我的挑拨从未得手,最近我终于知道原因。尖嘴朋友说他如果他学到胖子的粗心,他的幸福会来得便宜;肥白朋友说他如果得到瘦子的提醒,他能多少赚到一点聪明。原来他们也对自己的人生不甘心,矛和盾如此需要彼此。 他们和我一样,这点让我恶心。 PS:谢绝残忍机器猫任何朋友前来进行有关侵犯名誉或肖像权之申诉,尤其请外形尖嘴猴腮和肥白粗短者自重。
最好朋友的婚礼
中学时代最好的朋友从澳大利亚回来补办了他的婚宴。由于是为了应付父母的亲朋,宴会上他也没有多请别的朋友。我忍受着一个孤独的婚礼,没有一个可以攀谈的对象,只好看着坐在对面的中年女人讲述新郎家的八卦。 新郎据说小时候也玲珑可爱过,只是我在认识他时,他已经是初一班上引人瞩目的肥仔了。一脸雀斑,典型的调皮又可爱的孩子脸。他念书早,比我小了快两岁,也比我矮,所以有点容易被我的凶狠气势唬住。好在他过度开朗,当然也够聪明,所以我们总能找到不少乐子,那个组合,有点类似于康熙来了,他是我捉弄他人的血滴子,揭开男女生的暧昧瓜葛,放大某人的生理缺陷,在美女的瓶子里下泻药,和最瘦小的男孩打架。我自命清高,反过来还要和招人愤恨的他撇清关系,所以我写了一篇作文叫《最恶心的人》。语文老师本来要作为范文在课堂朗读,但又觉得这涉及了人身攻击。当时,全班同学一起拍手欢迎老师读下去,他面红耳赤,我突然觉得这个游戏不好玩。即使在他不甘压迫与我造反结果被我拽着脑袋撞墙的时候,我也没有这样萌生歉意。至少在翻脸的时候,我们还是一个组合,打完他就会来求我和好。肥仔十多年后把这篇作文作为一个笑话讲给自己老婆。她是通过这个记住我了。前天被他妻子问起,我赶快说,那是一个欲扬先抑的标题。 高中时我们在极低的概率下又分在同一个班,我们都觉得运气挺不错的。那几年他长高了,成绩也好起来,所以不再唯命是从。更下流的是,他学会了我压制他的种种伎俩,反过来向我挑衅。我从恼羞成怒里不断心里调整,毕竟,忍受一个得意忘形的跟班开始变得强势是个不小的挑战。好在,我过了这关。我母亲去开家长会回来告诉我,他母亲说我一直是他的榜样,但请我不要再欺负他了。我意识到,在大部分时候我确实在抓弄他的肥脸,取笑他的言行举止。他克服的不快乐一定远大于我。我从此给了他一些平等的发言机会,反正也没有交到别的朋友。我们的性格在逐渐向两极发展,他越发的外向圆滑,我越发内向孤僻。仿佛我觉得他已经做了我的口舌,便不屑发言了。这种依赖有点类似于害羞男孩对自己的监护人。一次秋游,大家在旅馆过夜必须两人一张床,半夜我迷迷糊糊头已经枕到他的肚子上,还抱着流了口水,他问我在做什么,我说不小心把你当成妈妈了。我们都大笑。 他去的大学在一个小城市,并不如意,也许正因为他的这个挫折让他长得更快。我们假期再见面时,他已经超过一百公斤了,像一座山般堆在我面前。我发现他还是喜欢附会我的话题,显得特别有共同语言,但我还是和从前一样把他的半桶水毫不迟疑打翻。反而他说起他在大学做的事情让我倍觉乐趣,那是比我傻乎乎在教室画图拼分数更有趣的事情、事业。我不像他那么担心自己前途,事实上除了考试我什么都不担心,不像他那么急于弥补距离。后来我一直连读,多少给了他压力,考研不是他的强项,所以他在高干家庭的协助下去了澳大利亚。他努力让自己成为一个有远大理想和学历的人,就像他所认识的我那样。当然,我从来就没有他那么坦诚,其实他认识的我已经只是他的理想了。 他和我的其他老同学老朋友一样,把我的思想和处境无限美化,我相信他们是真诚的,也许那是因为我以前总是成绩优秀文采飞扬思想复杂,也许因为他们需要一个目标。他从小不像我一样招人待见、成绩也坑坑洼洼,因为我们是那么好的朋友、搭档、亲人,所以他经常被我看似不错的表现所激励,我看着他学会了我的口头禅、关注我喜欢的明星、研究我提到数次的作家、骂我鄙视的旁人,还诚惶诚恐地,打着越洋电话来问我看了什么新综艺。 我一直努力使自己从对朋友或者家长的依赖中解脱,为某个可能出现的孤独终老的结果绸缪。我们每个人的轨迹和速度不同,最终我们必然渐行渐远,就像榜样总是用来超越的,我无法找到一种一成不变的角色关系。事实也是如此,他办理婚宴的这几天,格外骄傲,他长大了,在澳洲做着实习医生,老婆是一起工作的护佳节又重阳士,买了不少保险,换了新车,一切无可挑剔。他终于扬眉吐气做了一个领跑者。婚礼上他挽着温柔的妻子看着我微笑,当然他从来从我这里得不到谄媚的赞美,所以他自顾自笑完就继续问我在看什么美剧。 尽管我常年淡定,对回忆的重视超过去保持联系,我还是在这一刹那,感觉意外。我不知道这种对各自目的的刻薄追究是否还可以用友情冠名,但他的问题使我又远离了我所设防的孤独若干公分。我忽略了一些东西,譬如他养成了附和我的习惯,也许是他刻意保留的,也许是他舍不得改掉的,但这些还不受我们处境如何而存在着。 他向我敬酒问我怎么不答应做伴郎,我说,要我帮你挡酒,那我就只能装成不认识你了。他把白开水伪装的酒一饮而尽,被我的狠话语塞。我有点吃惊,我在充满善良而美好的祝愿的同时,仍然为友情保持了凶狠的习惯。
我们
我以前一直很小心尽量不把别人的照片泄露于我的blog上,仿佛怕玷污了他们。但随着我的年龄增长,我渐渐知道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事情,就算我如何保护他们,每件坏事情都还是会开始。尤其是在高速传播的时代,每个人都已经准备好了一张ps照片,等待合适的广告位。 我还知道,那些喜欢看blog的朋友,早就把照片张贴在他的展示区了;而那些对blog兴趣索然的朋友,即使我逼迫他来捧场叫好他也会充耳不闻。所以,我对朋友们肖像的侵犯是安全的。 我的实验就这么开始了。右边是我。左边照片中的人是第一个实验品,大概以后还会有下一个。 我强迫我们并排站在一起的主题再单纯不过——不是友谊。 而是关于理想。 左边的这位朋友因为热爱圆满的事物,所以走上了一条肥胖的不归路。他苦苦撑大了自己的胃口,取消了他的健身课程,还根据肥胖程度严格挑选朋友。终于他习惯了把两手扣住放在自己的肚子上,原本窄长的脸一直咧开笑着。他晋升为了他所理想的胖子。 右边的我却有相反的理想,所以我收集了许多的减肥偏方,与我天生的矮胖身材进行对决。我收藏了一箱子的黑衣,用泻药当作夜宵,不敢剃鬓角,甚至不敢承认自己打呼噜。我在拍照时总是寻找着瘦子们那自怨自艾的小感觉,不再做挥拳头挺胸脯这类胖子的习惯动作。我想我几乎成功了。 我们四年前见了一面,互相羡慕。两年前我们交流了一下心得。他观察我矮胖的秘诀,我记录他瘦脸的行为模式。今年我们又见面了,我们都各自暗地嘲笑对方,他只居高临下地看了我一秒钟,因为我失落了福态;我笑里藏刀地槌他肚子,因为他从此只能可爱而不能性感了。 很明显,除了都有理想,我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人。
流逝的扑克牌
在一个QQ群里有人提议,所有的博主都来写三个网友的故事。 这个提议挺有趣的,但这个主题对于我实在没有什么动力。我就一直耽搁下来。 这是有原因的。因为我有过更大更复杂的计划。 我2002年开始在网络和人聊天,认识网友,从而认识了他们每个人背后的那个世界,那里充满了我不知道的,属于他们自己的爱好和迷惑。我在听故事的时候格外勇猛,多么扭曲的人格都无法把我吓倒,直到与他们见面、交往,我也镇定自若,因为我很自然地把这种交往与和我的同学、同事的交往采取了区别明显的对待方式。我和这些在网络由于各种缘由相识的朋友分别扮演对方的观众。在前两年的时候,我甚至一直用这样一个话题在网络上引诱单纯的小弟弟妹妹:我说我要写一本书,每一篇写一个网友,根据他们的疯狂度和交往深浅,把他们从方片2一直排到黑桃A。最后我问谈话对象,你愿意把你的故事告诉我,让我写进书里吗?你想做红桃还是草花? 后来我发现类似这样的出版模式,蔡康永早就玩过了。我本来还联系了一个学美术的女生,要她给我画插图,后来我发现蔡康永那本男孩大全的书里,每个男孩都已有了媚惑华丽的肖像。甚至关于这个扑克牌人物谱的创意,也早已有博主凑成了全套。我幻想中的书面临了流产的境地,我想,我唯一写下去的动力,就是要找到他们的更卓尔不群同时又更深刻的故事。 譬如小青。 它是我认识的最接近赵玫《朗园》里的上海“贵族”,更普及一点的例子,是王安忆《长恨歌》里的老克拉,虽然它才二十岁。我们聊得熟络起来,是因为它提到的很多老歌,我也都一知半解附和了几句。我们见面就在上海火车南站的二层环道上,它领我去它家看它成堆的火车照片。它去杭州做生意的父母那里要生活费,结果大概不如意。见我的时候它还垂头丧气,不过很快它在关于火车的讲述中兴致高昂起来。它对于冒黑烟的火车的狂热,完全处在我不能理解的一种高度。它甚至参加了一个火车协会,时不时地去全国各地串联,就像文化革莫道不消魂命时候那样。它也是唯一不但听说而且到过我家乡城市的上海朋友,当然,也是坐火车去的。它家里还珍藏了许多日本和港台六七十年代老牌歌手的唱片,以及不知从哪里淘来的喇叭和老音响。它把这些统统接到一起,披着假发,跟着音乐一边摇摆一边唱歌。我们去唱了几次通宵ktv,它一首时下流行的歌曲也不屑于听,但它在那些我大半没听说过的人名和歌名里唱得自己如痴如醉。它仿佛是趣味高雅的人,它对这些它出生前二十年的风尚莫名的追捧精神让我不由自主地仰视了它。尽管它家除了那些唱片和音响一贫如洗,我还是和它窝在它家,听这些老歌一听两天两夜。 后来我终于从它的洗东篱把酒黄昏后脑中感觉到饿了,我们去一个肮脏的路边摊喝酒。它说它艺术天分很高,很受校长赏识,俨然就是《朗园》里那些永远要做精神贵族的人物。它用它的艺术观取代它的世界观。喝醉后它才不小心告诉我它刚才向它好朋友推销的那些化妆品的真实价格,它要攒钱坐着火车去不知名的小城市。最后它喝醉一边吐一边睡在我分不清方向的小区的卵石地上。我绕着它跑了后半夜,直到天渐渐亮了,老人们来这里晨练,指着睡在呕吐物边的它尸体般的身体低声骂着小赤佬。 我们分别后它连着一个礼拜用哀求的语气说想见我,我见到它后,它告诉我它的帐户冻结一个礼拜,要我借它一百五十块钱,一个礼拜后就还给我。这是迄今为止我见过的唯一开口借钱的网友。它收到钱以后没有再联系我,虽然我百般调整心态,但我对它之前的哀求语气仍记录在案。这悔了我们的友谊。 说到这里,按照我那本几乎流产的专著的写作提纲,本来我应该对小青展开一场不留情面的分析和评判,这样,我便仿佛批阅了它的人生观,让它的这次出现和退场发生意义。但我很快又修改了我的叙述模式。因为今年过年的时候,它突然又发消息问我,你在哪里,你想我吗?为什么不联系我呢。我说,我怕你以为我要催你还钱。他回道,那么点钱至于吗?我说,你无聊的话,就坐火车来我家吧。说完后,我发现,我对它的火车情节一直记忆犹新,也许这对我来说是个还未揭开的谜团。在我遇到的难以计数的网友中,这个谜团不可磨灭的引诱了我。 因此,我了解到对一个人总结陈词是极其困难的,至少在它活着的时候。我们总在了解一些东西的时候又种下更多好奇,在萌生厌恶的时候滋养感情,在看透它那个背后世界的同时又已经置身其中。我的书如果能用我所追求的那种深刻的视角写成,需要我比它们都活得更久。那时无论我说什么,我都能够也只能相信自己。 相比之下,用轻松一些的方式,在blog里这样放松地议论它们,反而是我力所能及的方式了。我决定先不管结局开始记录起来,还因为我昨天在书城里翻到的一句话。小说《姨妈的后现代生活》的最后一句大致是这样的:时间是静止的,时间没有流逝,流逝的是我们。
奇情朋友
Rice在认识我前,是一个高大、勇猛、健康、快乐,有品位又有追求的青年才俊。尤其重要的是,当时他无比善良。我们正好经历了几个空窗,因此养出了不少反复传染的习惯。比如,我们喜欢讨论人性的阴暗面,或者互相吹捧。他渐渐分享了我的残忍和邪有暗香盈袖恶,当我一如既往的拿朋友们的丑闻取乐时,他竟然青出于蓝的为他的言帘卷西风论树立了线索和系统。譬如,在最近一次的交流会上,他用十二中食物来比喻我们印象深刻的十二个朋友。由于他的言帘卷西风论既分析了这些人的纵向经历,又综合了他们了横向差异,因此,我反复温习和背诵了几遍。 对于他的十二章食谱,我在此只能简单的介绍一下: Leo——最近我、Leo和Rice组成了一个不定期的运动休闲团。Leo首当其冲成为了我们的评价对象。Rice说Leo是火锅,下的料越多,越能入味。我问他这是什么意思,Rice解释道,Leo需要的是更多的人来分享他。这句话的邪有暗香盈袖恶超过了我的理解范畴。 Barbara——Barbara这个很有霸气的名字是被我们强加给他的。由于他良好的口才和肢体语言,总能先发制人成为我们最先熟络的朋友。在他去外地工作后我还时刻说起他说过的老笑话,Rice想挽救中毒颇深的我,他咬定Barbara只是餐桌上的开胃小菜,先上桌,吃完了谁也不留念。Rice正在取代Barbara的领袖地位。 Reggie——Reggie和Rice的组合经常演出没头脑和不高兴的闹剧。Rice在等待Reggie来道歉的时刻,骂Reggie是街边的排挡炒饭,谁都能坐下吃一口。我们其他的朋友都觉得,Rice才是永远吃不厌排挡的那个。 Adam——Rice说身为万人迷的Adam如同胡萝卜,营养丰富,颜色鲜艳。但是上不了正席,甚至成了某些人的自有暗香盈袖慰工具。Rice对放荡又幸运的人明知不得不认同,却还是忍不住否定其生存格调。 Windy——Windy是Rice来上海以前的死党,随着年龄成长他一直保持着美少年的自我欣赏。Rice和他重逢后突然觉得他是根早餐里的油条,稍微放得久点,就入不得口,而且谁也不会拿它当主食。虽然他变着法改变自己的形状,最终也就是根油条。 Frank——Frank对Rice来说是名副其实的注水猪肉,虽然价格上涨,虽然费了不少力气修饰,却挂着一个最没有野心的最容易一眼看穿的伎俩。Frank和Rice似乎成为过暧昧的情敌,所以身为回民的Rice,毫不迟疑的把猪肉嫁祸到了对手身上。 Beast——如果他的五官更端正一些,Beast本来是个清秀可爱的上海男孩。但事实上,他成为了Rice口中的榴莲:看上去丑陋,闻着也臭;但是它还冒充自己是水果,价格还不低呢。 Piggy——Piggy常常和他体形相当的情人搂在一起,互称对方猪猪。Rice想到把他比作苏丹红。这种物质不是食物,它混在食品里来愉悦别人,其实是有毒的。Rice对他评语之所以如此狠毒至极,因为他Piggy因为一件小事得罪了我。Rice是个仗义的人。 Glass——尽管这个人被我大张旗鼓的封莫道不消魂杀,Rice还是对他怀有难以言表的同情心。Rice说他是冰激凌,拿出冰柜很快就化了。这么说来,还真是不值得我和他计较。 Killer——他更准确的称呼是处半夜凉初透女杀手。Rice视他为牛鞭,味道很骚,也不大好看,却能屡振雄风。Rice还是能实事求是的。 Rice——说到自己时,Rice突然收起了狠劲。他谦虚的说自己是方便面,填饱肚子后都责怪他有防腐剂。我们一起回顾了他遇人不淑的那几年,不由自主怀了会儿春,悲了会儿秋。 Lincoln——最后为了凑出十二人的数字,只好也说起了本老爷。Rice突然谄媚起来,他全然不顾我的智商,硬要把我比作西餐:味道不见得是最入口的,但是最有格调的。俗人想的只是谁为这饕餮盛宴买单,而雅士会就着餐桌上的红酒,才能回味无穷。我必须要澄清,我种话,我自己是决计不会说得出口的。 Rice在认识我前,是一个高大、勇猛、健康、快乐,有品位又有追求的青年才俊。尤其重要的是,当时他无比善良。 我想,我彻底毁灭了他的善良。 哈哈哈哈哈哈哈
妇女生活
在这个早晨以前,我一直觉得,作为我目前的日常生活里唯一担当角色的女性,果冻屡屡超出我情趣伦理的底线,或者说她配不上我。 她缺乏风情,永远只有一张贪吃的脸,凑过来舔个不停;她也缺乏智慧,在精心为她准备的沙龙照仪式里,一共只摆出了三个pose:慵懒趴着,放肆趴着和努力趴着;她还缺乏爱心,她把她的小熊玩具的头咬了下来,并且很喜欢从脖子里掏小熊的肠胃。 在她做母亲以前,她可不大这样。我有时候会回想她短暂的少女时代,怯生生的眼光,害怕与人对视,却又充满好奇的偷偷回望。路上的行人一路在身后耳语,这是多么可爱和高贵的品种。我笑而不答。 她一岁时在路边与一只不知来历的短腿狗进行了野合。我当时牵着绳子和恋人耳鬓厮磨,希望她自己进行反抗,但她过早有了开枝散叶的心,给了公狗意思性的两巴掌后便不肯反抗了。等我恋人喊着叫我看时,她的眼神呆滞的直视我,她的所有羞耻心也从此一去无踪了。从此她的贪吃欲疯狂高涨,有时睡梦中经常被她酣畅的鼾声惊扰,我隐约有种她怀孕的念头,突然也莫名其妙的欣喜起来。她至少有个善于生养的优点,我真心为她高兴。 她一胎生了四个儿女。大女生下来由于没有经验,一会就给冻死了。二女活了两个星期,快挣开眼睛前由于经验还是不足,给她当抹布被踢到脚边,大概是饿的,慢慢就不行了。四男虽然是唯一的雄性,却胆小如鼠,总爱躲到角落里。在三个月大后被送到一个善良的女人家,女人每天抱着他睡觉,给他唱歌。一年后女人才告诉我,四男在她家半年后就死了,兽医说是皮肤病,花了不少钱,最后是安乐死的。三女从小就个头大,精力惊人,经常欺负弟弟,而且也完全不怕人,叫一声就过来舔你。三女和弟弟同一天被领走的,抱她的是一对未婚同居的可爱青年。去年10月,也就是七个月后,我有事出门,把果冻交给这对青年照顾。我和果冻都是分别后第一次见到三女,她长成了一只雪纳瑞的模样,不像她双亲的任何一个。三女觉得她在家庭的地位受到了威胁,屡屡攻击她的母亲。等我十天后把果冻领回来,那对青年告诉我,果冻忍了三女三天便反击了,她们每天打得天昏地暗,似乎又打得欢天喜地。关于她们有没有相认的问题我们都不得而知,不过当我叫果冻回家时,她毅然跑到我怀里,对她的女儿和那个热闹的家庭没有一丝留恋,我觉得心里暖暖的,我是她唯一认同的老伴。 她不知道还有没有第二春,也不知道还能不能见到她的女儿。我有时为她的世界过于单调而忿忿不平,趁着夜色带她出门兜风,想着公狗们大概看不出她已身材走形、臀肥乳垂。但那样的艳遇并没有再次降临,她对树墩边气味的好奇也逐渐不敏感,仿佛她对她的未来已失去信念。就像我失恋时的选择一样,在精神空虚的时候,如果不能用爱情填补,那就用食物吧。她保持了孕妇的食量,逐渐学会了许多向我乞讨食物的方法,尤其是会对有食物和没有食物的客人区别对待。她长时间坐在饭盆前发呆,没有心情整理毛发,也不大听得懂我的口令了,除非我可以给她一只火腿肠。 才两岁半的她,在经历了一次性交和分娩,以及四个孩子的归宿后,俨然成了一位臃肿凌乱、眼神混沌的中年妇女。作为补偿,她记住了对食物发放有所用处的种种伎俩。 我也有我的伎俩,我常常在排队买早餐的时候和做煎饼的年轻女孩搭讪,为了让她给我多一点花生米,或者干脆让我插队。 当我在这个冰冻的早晨兴冲冲的买好早餐的时候,看到走在前方的是一位真实的中年妇女,她发福的体态举止高贵。在脚后有一个塑料袋,我走到塑料袋时发现里面大概是一个眼镜包和一份文本。我喊着阿姨,一直追到她身后拍了拍它肩膀,我回指着说您是不是掉了那个包。然后我看到了我终身难忘的表情。她回瞥一眼,然后用极端嫌恶的姿态抖了肩。我以为她要说谢谢或者说不是的。但她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把我从上到下不停扫描,然后扭过头去继续走起来。我迟疑了一会,然后颇为尴尬的快步超过她,想用高姿态告诉她我不是什么她所经历或者听说的江湖骗子。在我走到她前方以后,我回头看了一眼,我发现她往回走捡起了那个塑料袋。 我不知道要如何解释这个行为。我想,大概在她的经历里,她不得不学会在人与人的交流里保持高度敏感吧。作为牺牲,她对人的善意只能如此迟钝。 我突然觉得果冻是个再正常不过的伴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