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氏爱情

沈先生003

  沈先生清静了好些日子,但还是选在清明节来汇报他新发生的感情事。这一次他并不像以前那么滔滔不绝,思维变得不大容易集中,言辞变得断断续续。他表情放松,让我不得不相信他已足够成熟。
  令我有点吃惊的是,沈先生的新失恋充满希望,而且这种希望不是来自等待复合的憧憬,是如释重负。沈先生不过和我一样,都是天蝎座,我没有办法理解他凭什么就能这么坦荡,不留余恨、不留余爱。问他,他说,他越来越知道自己要什么,既然是自己不要的东西,就不可惜。
  小学时,他想要最好看的同学;初中时,他想要班上最有号召力的同学;高中时,他想要班上最聪明的同学。当然,这些标准不是他定的,是跟着老师、同学的评论决定的。到了大学,离乡背井,他发现自己软弱,想要最体贴的同学;快毕业时,觉得社会危险,想要能依靠的爱人;接触社会后,赚了点小钱,就觉得自己可以体贴别人了,想要一个可以躺在自己怀抱里崇拜自己的人。但他去关怀保护的弱者欺骗了他,择良木而栖离去。他知道自己终究渺小,他不再说自己要什么,只想得到什么,就抓住什么。他等啊等啊,等了几年,算等到一点意想不到的甜头。这甜头有代价,他吃了苦头,作为交换。他终于知道知足并不常乐。他眼看着自己三十年的人生教会了他怎么去判断对错,他一再降低知足的标准,还是会触到道德的底线。他重新去思考他要什么的问题。
  他去研究了科学哲学的范式原理,然后发现,每次满心欢喜认定的爱情理想,在曲终人散后,总是可以找到一个理由,重新开始。这成为了他现在的爱情发展观。
  我也不能否认,这个过程,使他的爱情观,越来越合理。所以我不能阻止他对分手充满信心。我渴望看到他下一次要什么,那一定比现在更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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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啦 啦啦啦 啦啦啦啦

飞场景006

  1
  九岁的外甥女把我放在她喜爱人物排行榜的第一位,视我为同类,尽管我们一年中相处的时间非常有限。我想这是因为我们都生长缓慢。她比同学矮了一个头,坐教室第一排,脑袋大得让我们都很费力才找到脖子。好在她在她高挑粗糙的女生同学中,仍是美女。
  2
  我担心她不能像我一样聪明,所以我很喜欢去盗版书店买一些益智和手工劳动的书本。过节的时候,我们把一本建筑模型书全部做成了,花了一整个晚上。过了凌晨一点,她还兴奋的要去做下一栋建筑,那种对于劳动的热情又让我担心,她会像我一样,对小事物过于认真。建筑做得不大漂亮,好在她对于城市建筑的规划法则充满感悟,加上她塞进去的这些二头身玩偶,俨然是个丰富的街区。
  3
  这是整个春节对我来说最有趣的活动,那些书其实是就着我的兴趣,为我自己买的。外甥女是个不关心作业有没有做完,不吃饭能不能长高的傻女孩,但同时是个听话的玩伴。我不时为她缺根筋的单纯担心,所以会忍不住检查她的作业本,纠正她那些浑然不知的错误。直到我今天看到她写在寒假作业本里,关于心愿的那一行,她写着希望舅舅早点写完论文。我打了个寒战。
  貌似无忧无虑的她,原来也有她的担心。不过她没有像我一样,以为自己足够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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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两个朋友

飞人物006

  我有两个朋友,一个长得尖嘴猴腮,常年生着不食人间烟火的胃病;一个长得肥白粗短,呼吸都喘着泔水的气息。
  尖嘴朋友睿智而现实,他忙着健身、阅读,总作为精神领袖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去打造自己,从文学到财经、从时尚到探险,他语速快得仿佛一旦慢半秒就会被自己的知识胀死;他这么优秀,所以一直没有靠近他精工白描的爱情,连暗恋也没有过。肥白朋友只迷恋物质粮食,所以三十岁还天真幼稚,连玩个杀人游戏,都能被人一眼从那张大饼脸上看穿底牌;他的贪婪食欲还导致每次分手都胖了一圈,只能把爱情理想下调一个档次。我们在一起话题没完没了,亲如兄弟,尖嘴朋友逗得大家惊觉人生苦短,肥白朋友安慰大家知足常乐。
  他们都很坚定的存活于自己的处世之道里,不像我这么矛盾。所以只要他们一个不在,我就说起另一个的毛病。我对尖嘴朋友说,胖子不能懂你,他把我们的对话水准拉低了不止一个档次,他为眼前一点蝇头小利就夜夜开心却不懂未雨绸缪,看他所有生活角度都只有冲动潦草一种方式,你为什么还能被他的蠢事逗笑?我对肥白朋友说,瘦子那么刻薄、功利,自以为比谁都理性,他从心底觉得我们不如自己,你为什么愿意受他凌有暗香盈袖辱,吞声忍气?
  他们不知道我和他们走在一起的险恶用心。我既不羡慕瘦子的节制,也不羡慕胖子的放纵,因为这两种思想一直藏在我的身体,让我面对每个选择都备受折磨。我把他们当成不能自省的试验品,以为他们要为信仰不幸到底。这种旁观让面对理想既不坚决、也不洒脱的我,挫败感减轻。
  但我的挑拨从未得手,最近我终于知道原因。尖嘴朋友说他如果他学到胖子的粗心,他的幸福会来得便宜;肥白朋友说他如果得到瘦子的提醒,他能多少赚到一点聪明。原来他们也对自己的人生不甘心,矛和盾如此需要彼此。
  他们和我一样,这点让我恶心。

  PS:谢绝残忍机器猫任何朋友前来进行有关侵犯名誉或肖像权之申诉,尤其请外形尖嘴猴腮和肥白粗短者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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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男陷阱

飞主义013

  很久没写博文,因为我不是把博客当垃圾桶的人,所以选择头脑清醒的时候说些雨过天晴的话。但如果长久没有看到晴天,一直不说话也不是健康的做法。我说过很多自以为聪明透彻的话,也没有活得怎样。
  究其原因,我说的话,自己心虚实现不了。
  喜欢看美剧,里面仿佛给了我真正的性心理启蒙和爱心理启蒙,譬如诚信至上,譬如以狭隘为耻。但我并非处在人人善于互相尊重的社会,那些群体道德观我要求不了。
  喜欢看博弈论,里面总结了许多基于概率的行为策略,譬如说一不要嫉妒别人,二不要首先背叛别人,三不要忘了报复所有恩德和仇怨,四不要耍小聪明算计别人。这基本也就是我的行为准则,使我做人说话一直理直气壮,但我并非处在人人善于恩仇计算的社会,滥好人和小人比比皆是,大家对于好坏的标准不一,对于善恶的尺度不一,更本质的是,大家得到的选择性教育不一,还有智商不一。所以我只能扮演特立独行的疯子。
  我还喜欢看刻薄的伪精英杂志,这给我的荼毒最深。身段最低的《新周刊》在讲到消费文化时,若干个编辑用异口同声的讥讽语气列举了数十个洋消费的笑点:譬如把欧莱雅zara当高档货,把高尔夫当单纯的健身运动,把老矿工喝的酒当成夜店时尚,等等等等。这些杂志不讨厌穷人,但特别讨厌不知道自己阶半夜凉初透级的人,这使我在获得提醒的同时,恪守本分。但我并非处在人人愿意清醒的社会,即使骨子里是文艺青年的朋友老蒋也会冲到巴黎春天一件件试穿jack&jones,清醒更像一种病。
  我希望找点可以学以致用的东西看看,可是看来看去,只有美少女游戏更让我心旷神怡。作为日本动漫产业和色情业过度发达而结合的产品,每个游戏总是虚构了一个个接近现实又更接近诱惑的世界观,每个不同胸型的美少女在你的误打误撞中,被你收进后宫随意浏览。就是这些游戏和类似的动漫滋生了一个庞大的宅世界,宅男宅女活在某个卡哇伊的平行世界里大笑大哭。我和他们一样,觉得现实遥远,所以靠着一个二维美少女的微笑上帘卷西风床睡觉。
  那堆不看动漫不玩美少女游戏却玩网络游戏或者看玄幻小说,同时想忘记衰老的人,和我区别不大。这个世界让我们阅读了太多美好,又找不到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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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钥匙的半天

飞报告020

  我早上出门时又复习了一遍必须注意的新生活法则,其中最重要的一条:一定要记得带上钥匙出门。我把全世界仅有的两串钥匙一串摆在了门口的橱柜最外角,另一串放在餐桌中央。说实话这两天的头脑中塞了太多要叮嘱自己的对白,所以我很努力地一遍遍背诵关键词。然后我就没带钥匙出了门。
  很快,我意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但是没力气来解决这个问题,我直奔图书馆,用书本和人群先打发这一天。在安静的图书馆,我充分享受避风港的庇护,虽然这种享受仅限书本打开的时光,敏锐到秒。我不时联想到进不了门的烦恼,正像一个陷阱在天黑后等我去跳。
  忘带钥匙这种事情在我每年的生活里要出现3次以上。小时候我坐在隔壁家等爸妈回来,住宿舍时去问楼下阿姨借她那把,搬出来后去找公司就在旁边的室友,一个人住了我只好去找开锁匠。开锁匠一次收二十元,前提是你家不是防盗锁。我看了几次又几个不同的开锁经过,觉得他们的把戏很接近,并不需要什么铁丝,只要一块硬塑料皮就可以了。从此我家多了很多剪刀。因为我不再找开锁匠了,碰到进不了门,我就买一大桶的雪碧和一把剪刀。喝到肚子快爆炸,再把空塑料剪开,得到一大块硬塑料皮。在我的反复挤塞后,门打开时,我都觉得这一切的磨难是为了这一刻而发生的。
  我有时候觉得好的策略是应该给你一个好朋友保管你的钥匙。就像昨天我要在完成喂猫任务后,把Leo家的钥匙还给他时,他希望那钥匙留在我这里的理由一样。尽管他们家已经有两个主人,他还是觉得两个人的记性和运气合起来也不见得有多保险。我也觉得我好像应该把我当时口袋里的两串钥匙给他们一串,但我没有。大概我依稀记起我是会开锁的人吧。
  距离我上次开锁有很久了。因为我出于信任,为一串钥匙找到了主人。当我忘带钥匙,我并不紧张,因为我可以等待那位主人的援助。这使我一度丧失了开锁的能力。但现在,当钥匙回到我的手里,我必须要找回我的手艺。
  这个考验过于及时。
  图书馆的窗外阳光明媚来的也很及时,让我确信上个礼拜的阴雨已是过去时。我去学校的小广场晒了一会儿。几只脸大得惊人的猫咪任我按捏它们的额头,我们如此亲昵。我审视这些温暖的天气和动物,想着会不会是又一个让我沉迷的陷阱。我收回了怀抱,不再抚摸它们。猫咪们温驯地走开,自顾自蜷伏,有的看了我一阵,有的没有。它们没有在我不作回应的时候攻击我。我可以确定和它们交流比听恋人说爱要安全得多。
  我也得赶在天黑前去确定一下,我能不能再次用塑料片和一把新剪刀把门打开。我们总是需要陷阱,提醒自己什么是比依赖更好的钥匙。

  PS:一小时后我成功潜入了自己的家。现在我很有信心生活和从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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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假期的真莫道不消魂

飞报告019

  十月的假期总是在我生活中起到一个转折的作用。让我在和朋友出游、聚餐的几天放浪生活里,一不小心就养成了发胖的习惯。这和我个人的生态是有客观联系的:天气开始变冷,我的鼻子就会开始随着湿冷的空气而日渐敏感。这种不健康的敏感的结果是,我用暴饮暴食来麻木感官;然后这种不健康的饮食方式的结果是,我又将被打回胖子原型。
  听说一个习惯的养成需要七天,这个假期正好七天。我非常紧张。
  第一天做饭请小李同学吃,说好替他照顾他的一群猫咪。我特意少煮了米饭,为了饿自己。我很少做饭,这次烹饪的目的是为了贪图一个好习惯的开端。我不要走向胖子的生活,我要把时间打发得丰富一点,再丰富一点。
  第二天我和几个老朋友去苏州的近郊爬山,原以为会作为宠物出场的观音哥哥几年不见,突然身姿轻盈,相比之下,我却要靠不断收腹完成合影留恋。而原本只是有些茁壮的连风同学,突如其来的膨胀使他被拍到了几张相当蠢的照片。我不喜欢安慰人,所以忍不住告诉连风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观音如同一个讽刺般的存在,使我对于连风有唇亡齿寒的感情。
  第三天从吃与睡的诱惑中挣扎出来,我去看了看苏州河边的小公园。那个地点是随意的,只是为了有个目的地而成为了目的。
  等到第四天做了顿午饭后,终于一头倒下睡死过去,因此错过了朋友去朱家角的邀约。这点燃了我对这一天毫无收获的懊恼。晚上去喂小李的猫,我的过敏被大剂量激发出来,走过十个街区也没能打通鼻塞。我有无数次想去买食物来使自己放松,最终我对自己的懊恼劝住了心痒。
  第五天疲倦终于加重了。我偏偏要和自己较劲,去世纪公园外面张望节日烟火。当时空中风景华丽,我眼皮一直往下掉,我仿佛与风景置之度外。但我想,再坚持一下吧,不过是七天。
  第六天我自然醒了,很早就醒了。我晒在阳台的毛毯掉到楼下,我去打门没有人;后来又从楼下掉到更下一层,我去打门还是没有人。我在网络上发了一天呆,等到傍晚时,我发现摊子被人叠好放在了楼下裙房的屋顶,上面正好有窗台遮雨,几只大猫躺在毛毯上面,俨然是一个温馨的猫咪之家。
  我看着楼下那群躺在我的毛毯上酣睡的猫,觉得如果得到和平,宁可如此肥胖。我好想要这样的假期,而不是马不停蹄。
  恋人这时打电话来,告诉我她想通了,这个假期所有的争执都在这个时刻一笔勾销。
  对不起,在我前面的流水帐里,我完全抹去了这些争执,和一个同伴。所以,那些流水帐当然不是真莫道不消魂相。我既没有那么在乎发胖的问题,也不是为了减肥而马不停蹄。我只是想,有一个丰富,再丰富的完美假期。
  真莫道不消魂相是,我总在眼看完成幸福一天的下一刻,面临对方的情绪压力。虽然我也有她应该快乐的理由,但显然她更喜欢令自己不快乐的理由。我在这漫长的时间里,不知道如何分担和疏解。我的敏感不是在于我的细腻,而在于我不坚定,容易被感染。在争吵又和好,争吵又和好的雷同段落后,我顾不得从容,开始大擤鼻涕,大开杀戒。这是我一天比一天累得无可复加,得不到风景的真莫道不消魂相。
  第七天我的同学聚会里来了很多朋友,他们个别立了伟业,大都成了小家。他们埋怨这个假期无聊,很无聊。我在他们一张张大胖脸上,看到和平国度里人们的贪婪。
  他们夸我瘦,真心夸的。
  但我没有笑起来。在这个枪林弹雨假期的最后一天,我一心想举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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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故事的音符

飞启发007

  不知是不是个性使然,不大喜欢欣赏没有铺陈过于情绪化的艺术,所以不喜欢诗歌、不喜欢野兽派,基本上也不喜欢硬派的摇滚。以前每次讨论起自己喜欢的音乐类型,我总是不假思索写上民谣。不是因为我真的对民谣有多了解,而是我在青春期被三重唱组合Peter, Paul & Mary一首[Monday Morning]打动了。歌中没有感伤没有议论没有抱怨,只是描绘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快满16岁的女孩在某个早晨的对话。男人劝女孩不要早早结婚,女孩却满心憧憬着下个礼拜一早上的婚礼。歌词很具体, 而旋律简单。
  这种讲故事的歌曲仿佛比其他的歌曲都更容易令我感动。就在听过这首歌后,民谣在中国兴起,艾敬[我的1997]和朴树[白桦树]是影响最大的叙事歌曲。与[Monday Morning]不同,这两首歌不是描绘一个场景,而是在循环的旋律段落里讲人物曲折的经历。艾敬唱自己的故事,朴树唱别人的故事。艾敬唱得越来越有奔头,朴树却唱得越来越悲情。艾敬唱一个怀春女孩对未来的梦想,朴树唱一个文艺青年对上个时代的回忆。
  其实在中文歌里,台湾的民谣比大陆要发展得早。我在够得着的年代里找,听到了黄舒峻的[三代之间],讲了一家三代的境遇变迁;还有陈升的[细汉仔],讲热血青年闯台北的见识;没有人会忘记郑智化的[水手],讲一个水手从风雨中体会的人生道理。台湾没有大陆那么多出名的呐喊式摇滚,但众多讲述青年与社会撞击的故事民谣让人看到了一个时代的热血。台湾的故事演唱者里有一个很特别的人,张宇。给他写词的十一郎不是愤青,所以她写的是坎坷的人情故事。[蛋佬的棉袄][九百龙银]这两个故事讲述了两个催人泪下的亲情故事,故事前面的陈述平静,但高潮之处总是令人寒毛竖立,就像[九百龙银]中唱的:残缺的不是月亮,是命运。社会是男人对抗的动力,命运是女人感叹的主题。
  讲故事的歌要把一个故事讲清,总是要花不少歌词。这对它的传播很不利。好在当R&B和Rap流行起来,长歌词成了流行。我们因此听到了陶喆的[小镇姑娘][二十二]、陈奕迅的[月黑风高][阿怪]。陶喆在最早的[小镇姑娘]为小镇男孩唱集体失落,在[二十二]里则想开了说只有自己才知道什么是幸福;陈奕迅在[月黑风高]还为社会大众唱生存压力,转脸又唱起了不按牌理出牌的新新人类[阿怪]。我们在这些变化了模样灵魂却没变的歌曲里发现,尽管还有罗大佑臆造了[阿辉饲了一只狗]这样的政治故事,这个时代的故事还是越来越属于我行我素为自己而活的人群。
  我们今天很难找关于一个时代的歌曲,众多故事只关于作为一个小小人物的小小心情。不过在这些只供小小人群玩味的歌曲里,我们看到更复杂、更宽阔的爱情处境剧。陈松伶的[赶路]问交往多年早已麻木为什么还要见面,何韵诗的[莱斯劳斯]问作为密友是不是总带着爱情,方大同和薛凯琪的[四人游]问为什么总是要分手后看到你有了朋友才觉得你温柔。这些问号属于少数人,但是,能容纳这么多少数人的烦恼,也只有这个时代可以做到。
  烦恼是所有故事的主题,因为有了一整个故事的铺垫,最后的发问不再无病呻吟。不知道为什么,我害怕无病呻吟。也许是听了太多不知所谓饱含眼泪的歌却无动于衷,让自己觉得多些人物和细节可以作为感动的依据。我们都需要借助音乐来鼻酸,但在鼻酸的同时,我更希望自己是个富有同情心的旁观者,而不是一个觉得每首歌都在讲自己的怨男。
  [Monday Morning]是出产于美国60年代。男人的疑问和女孩的憧憬今天仍然存在。这个故事没有老。艾敬[我的1997]今天变成了[我的2008],它不服老。[阿怪]写的是作词人林夕自己,这个故事会和被他影响过的人们一起老。但因为是故事,我们老也老得有细节做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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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只金龟子

飞历史011

  新买了第一台自己的扫描仪,虽然是为了输入论文的图片,但也顺便可以把一些涂涂写写的东西放进电脑里保存了。新机器的第一次扫描就是这篇小说,大二的时候在学校文学社的社刊上登过的。被登上社刊并不值得得意,因为那个社刊没有什么投稿人,也没有什么编辑,连排版后的所有插图都是推给我和一个女生去抄《读者》画满的。我看了一遍目录里的作者笔名,都是倩、卓玛、雨寒、逸秋之流,真令人头皮发麻。我也好不到哪去,当时总编说不能让读者发现我们社是草台班子,你们给自己的文章取不同的笔名,所以我取了两个:水星、余一。
  但是我还比较喜欢前半段的故事,因为当时刚刚读了可爱的《昆虫记》。我记得高半夜凉初透考后做过一个帮助选择专业的心理测验,我适合的第一是农学,第二是艺术。关于文章五百只金龟子壳的拼图基本是真的,不过现实中没有五百只,只有大概一百多只吧,是我看到养的金龟子死去后觉得想留下一些东西作为纪念,所以剥掉了它们的外翅。那个拼图也不是为了送人,是有次学校办文化节,老师逼我交画,我就用那些壳拼了一张风景画。画并不美,分量却不轻,老师收到我的图一直皱眉头,后来并没有在展览上出现。
  另外,关于这个小故事本身,这是我当时典型的故事风格。就像王家卫所有的电影是一部因为害怕失去爱而拒绝爱的连续剧,我也总是写关于沟通不够的感情。大概我那时一直觉得自己不被了解吧。
  我喜欢充满昆虫和阳光的日子。

  1
  我是很喜欢金龟子的,我的朋友都知道。
  我七岁时认识了这种有光彩却笨重的昆虫,是因为楼下的白骨精告诉我,上次经过的铁道旁有几棵属于金龟子的树。她指给我看,却说不出这种树的名字,渐渐才发现,其实它们和周围的槐树一样,只有在暖季才露出那近于生计的绿,在这绿色里我记住那心形的叶子。有那一天百骨精扯下叶子看到受伤的叶管里流出了白色的液汁,她告诉我这是牛奶树。
  盛夏里的牛奶树开始散发浓烈的吸引力。但也许是那狠毒的阳光,几乎没有人愿意同我一样守在树前,忘形地欣赏。那树上缀满了滚圆的金黄的果子,和那暗绿的枝叶点缀,是那样的诱人。只要是晴天,金黄的果就被金龟子重重包裹起来,变成亮晶晶的铃。
  经过我多年历练,我知道如何逃避最臭的品种,又如何寻找最佳的捕捉角度。捕捉前,我总是要做一次最虔诚地观察。这里最大的种群,也是最骄傲的一族。我们通常把它们分成为太阳的和月亮的,太阳的背壳总泛着红玫瑰的光;月亮的则是一背幽绿的冷静。白骨精说这是男金龟子的蠢动与女金龟子的矜持,我半信半疑,因为我看过几只半红半绿的珍品。如果真如白骨精所说,这几只一定生在双子座。
  看过半晌金龟子相互推揉、撞翻的游戏,太阳掉进最艳丽的霞光里面,我开始我的捕捉。捕捉动作需要我迅速而且有力,否则这一群看上去并不灵活的胖子会很准确地利用它们的光滑外壳,从我手中溜走。另外,它们适于掘土的爪会刺得我叫着投降,不过还好,我渐渐习惯了,它们的绝技无机会舒展,就会被我快速塞进收集瓶里。
  我把捉来的金龟子用尼龙线系起来,看着它们挣扎乱飞一阵。它们一般能维持一天,然后就不再愿意耗费力气去张开翅膀。这时我就把它们圈养在花盆里,照看起它们的起居饮食。也不知道我是为了欣赏而捕捉,还是为捕捉而欣赏。但我认为它们是乐于被我欣赏,安于被我捕捉的。至少我看到它们在花盆里生活得自得其乐。

  2
  白骨精总是在嘲笑我身上的那一股臭哄哄的金龟子的味道,她到处宣扬,尤其叮嘱了每位女生,这使得女孩子们对我刻意保持距离,然后又她像顽皮的孩子一样要我给她看收集瓶近几天有什么新收获。我感激她对我的宽容和热情,于是尽力回报她,在没有人的时候叫她好姑娘。
  尽管有点厌烦别人总是拿我们的关系臆断和玩笑,毕竟我是男孩子,我还是愿意给她我所能的关心、帮助。譬如每个夏天,她都突然说她的生日被人忘了,我说别太难过,生日其实没有多少意义,她说不,生日是有意义的。我问那天是生日,她说昨天。我说那好,明年的生日我会送你点什么。我想她喜欢的一定是最美丽的东西。
  我一直认为,最美丽的东西就是那金龟子的壳。
  去年夏天,是我感觉最热的一个夏天。我决定收集五百只金龟子的硬翅膀,为她拼一幅闪亮的图画。我开始省略了捕捉前的观察,来争取更多的时间,我开始饥不择食的践踏那红红的果实,开始为逃跑的几只金龟子而咒骂,开始为了捕捉而捕捉。夏天诚惶诚恐地离开,我只得到了四百九十九只美丽且完整的金龟子,我有点遗憾,不过我想在第二年的初夏,我还会捕到我所需的最后一只。
  我把这些飞虫的硬翅一个个剥离,它们很快干瘪丑陋起来。我为此踌躇了几天。但我很快又继续下去了。后来我把这些翅膀粘在了我的蓝图上,一个拼贴而成的巨大金龟子。虽然少了一点灵气,但形象很准,尤其是一版亮闪闪的金属光泽,我甚至有点舍不得把它送走。
  今年夏天,我再去找金龟子的时候,那几棵牛奶树已没有了,铁路边也植上了更整齐的槐树。我只找到一个残留的灌木墩,上面沾了已经风干的奶渍。少了一只金龟子,那张画的—个细节只好排布的疏松一些。好在有这么—点小瑕疵,白骨精应该是找不到的。我还是足够得意。
  我把礼物给她,她早有准备,又故意做出惊喜的表情。等这张画完全展现,四百九十九双金龟子翅膀的光泽射到她脸上时,她还未到位的笑容突然僵留不动。我从未认识过这么一种突兀。
  她说,我从没有告诉你我喜欢这种礼物。
  我说,你看这个大金龟子的翅膀,多亮啊。一边是红的,一边是绿的。
  她说,谁叫你做这个?我想我根本就不喜欢任何一种虫子。
  我望着我的杰作,并不甘心:你到底怎么了?
  她对着地注视,沉默一会儿,我不祥地意识到她是在做某种权衡。她还是没能战胜自己的喘息,开呼吸了:唔,这张画花了你不少时间吧?我没料到,不过我不敢碰它,我的礼物可以是最简单、最廉价的,但我希望是我想接受的。
  你杀害了多少只?你杀害了多少只?她好奇地瞥一眼闪光,如此问我。
  四百九十九。
  四百九十九?……她顿了顿,换成一种压抑哽咽的干涩的嗓音。
  我终于在这一声提问里意识到,在她眼里我正在堕落为一个自以为骄傲的杀手。我的目光开始在这个世界反反复复游走,我尽量不让她看到我的表情,我情愿保持我们所习惯的样子,这种对峙让我觉得有人会负伤。
  最后,我似乎在她的衣袖看到了一只半绿半红的金龟子,我伸手去捕捉它,好要让我的画重新平衡。不知为什么,我猛的手软了一下,还是她恶作剧地晃了—次,那只金龟子嗅到了我伸过去的危险,飞走了。
  我情愿以为是我主动放了第五百只金龟子。

  3
  我七岁时就认识了善变的白骨精,她住在我的楼下,第一句话就告诉我经过铁道旁有几棵属于金龟子的树。
  她第一个让我以为我喜欢金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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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乐园

飞场景005

  1
  我们逛了一次汤姆熊游戏厅。
  我是儿童的时候没有这种乐园。所以我不知怎么用它寻开心。
  我一直以为,比别人不会娱乐是一种耻辱。我每次来到这个场合,就要下意识地开始表演儿童幸福时的表情动作。谢天谢地,我又找到两个不和机器考速度或运气的项目:找茬和一个在平台推滑块进对方空门的对抗游戏。
  我们花了10块钱,只买了10分钟的欢乐。
  2
  我为什么开始了寻开心的任务?
  好像我有多么不开心。
  3
  当我为自我堕落造成的生物钟混乱付出代价,早晨还无心入睡的时候,我端详我们在游戏厅里的照片发呆。角度终于不再是往常大部分时候那样的自己抓着相机,把手伸长,再伸长。我表情严肃,我知道,那种严肃是因为觉得自己笑起来显胖,所以在人前倍显矫情。
  我这才理解,那天10分钟欢乐,其实无关这个地点,是因为恰好在我开心的时间。
  4
  这愚蠢的儿童般的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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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搬家的小事

飞报告018

  每搬一次家都筋疲力尽。
  好在这一次不用熟悉新居的环境,因为我又搬回了一年前住过的社区附近。
  我又每天去豆浆店买一杯绿豆粥,那个光棍店面仍是一个中年男人领着一群小伙子搅着豆浆。整个下午他们都在玩牌,仿佛和去年一样安逸。但是在我一次排队的时候,我听老板和一个中年主妇撒娇说,今年涨了两次租,这生意已经做不下去了,想回家抱老婆了。
  我还去那个经常光顾的书报亭打了招呼,老板娘还记得我喜欢什么杂志和报纸,还很大方地主动为我舍去零头。她换了发型,好像和旁边摊位上卖软件的男人组成了新的一家。那男人的生意老早就冷清下来,现在他可以忙碌地为老板娘张罗客人,他收我钱的时候,老板娘头都没回一下。老板娘二十来岁的儿子原来一边坐在旁边打PSP一边帮妈妈的忙,现在他不见了踪影。
  吃饭的时候,还是想找以前那家叫“来一碗”的兰州餐馆。可小店现在挪了位置,老板娘不怎么张罗客人了,端庄地坐在前台收银。店面大了数倍,她的脸只大了一倍。我找不到适合我一个人吃的小桌子,所以渐渐就不大去了。我还记得老板娘大儿子一年前的模样,有时他霸住一个餐桌写作业,他妈妈会怂恿他来问我一些不会的题目。当时他妈妈怀了弟弟,一脸疲倦。现在的餐厅好嘈杂,她儿子一定不敢来这里写作业。
  每搬一次家,会不由自主地感受到关于个体的漂流感,这种漂流感随着时间给予人心理微妙的转变。小时候觉得漂流带来更多的可能,老的时候觉得漂流正把自己存在过的足迹抹去。就好像多次失恋会不相信爱情,多次迁徙也会迷失自己的归属。反正,我逐渐觉得我的周围随时会发生剧变,而我浑然不觉。我越来越容易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面,周边的人物风景沉淀在我的身下,我悬浮着擦身而过。这种感觉恰似漂流。
  我开始忙碌起自己的小事。
  以前几次搬家都没有什么机会自作主张打理房子的空间,第一次是由于和同学合住,第二次因为房间太小。当然,只要是租房,这种权限总是有限的。但这次我没有告知房东,擅自粉刷了四面墙和天花。我难得这么坚持地计划了自己的世界模样,虽然最后的空间效果由于经验和花费的原因大打折扣。小钱同学帮了我的大忙。当我们拎着涂料桶、抱着新桌布从这个社区走过的时候,很少有人端详我们。我还和小钱去豆浆店、去书报亭、去“来一碗”的新店消费了几次,老板们眼神迷离,似乎发现了我的伙伴,又似乎没有。但没有人顾得上回味我的变化,他们在自得其乐地为自己忙碌。
  我回到家,看着一堵深蓝的墙上挂满了我从小到大的照片,觉得我把自己钉在了这个空间。我急不可待地放弃漂流。想到对于我这些小事,可能世界上没有别的人知道并见证,我把小钱的照片也钉到墙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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